浅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劳动就业
蒋晓文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鼓励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是劳动者参与社会的重要方式,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是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本目的是提高创缄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而实现充分就业,使每个社会成员都有机会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是实现小康目标的必然要求。
一、全区劳动力资源基本状况:
我区共有适龄劳动力人口26.9万人,其中城镇适龄人口为14.75万人,农村适龄人口为12.2万人。
自2003 年以来,全区以创建“充分就业街道、社区”为抓手,以充分就业为目标,以平台建设为保障,以再就业援助为重点,以开发岗位为核心,以完善服务为手段,大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有效地拓展了就业空间,全区已在11个街道(镇)建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在个别社区居委会建立了社区保障服务站,区、街(镇)、社区(村)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已初步形成并发挥作用,截止2006 年末,全区城镇劳动力就业8.96万人,其中城镇单位从业4.1万人,个体私营企业从业2.06万人,从事社区公益岗位及灵活就业2.8万人。
二、当前面临的就业困难
1、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突出,部分地区供求矛盾尖锐。
从城镇来看,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主要是由于自身素质难以适应新就业岗位的需要;部分大学生就业难主要是由于所学专业与企业急需不能对接,以及到基层、民营企业就业的渠道不通畅。同时,在困难地区,以及一些困难行业、困难企业,则存在着就业岗位减少,失业人员增多的问题。从农村来看,一方面是农业富余劳动力仍有存量和增量,存量大部分为中年劳动力,多以农业剩余劳动时间形式存在;增量主要是农村初高中毕业后不能继续升学的毕业生,他们将是转移和输出的主要来源,也是新生代农民工。但同时,近年来随着企业用工需求的增多,在部分地区出现了农民工供不应求的现象。从企业(行业)看,招不到农民工的主要是一些条件比较艰苦、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较低的企业(行业),以民营企业居多。从用工需求对象看,不能满足的主要集中于年轻工人(特别是女工)以及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熟练操作工。如:南京金广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今年初需新招收职工400 余人,到目前尚未招够。还有部分企业缺少技术性工人,即使通过招聘或是出资培训,又往往因为工资待遇、工作环境等问题留不住人才。
2 、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问题突出
目前我区部分未能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大多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技能单一、失业时间长、家庭负担重,他们即使短期内实现就业,也不稳定,且大多数下岗失业人员对从事灵活就业方式不感兴趣,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日益失去竞争力,成为就业的弱势群体。
3 、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突出。我区部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观念、就业能力不能适应市场就业的要求。在转移过程中存在小富即安或不富也安的状况,乐于守家,怕出远门,贪图安逸,怕吃苦,只看眼前有饭吃,不图长远大发展,缺少市场竞争就业的意识,更缺少自主创业的意识,同时也担心走出去后,家中缺少劳动力,地种不好,管不好,收不好等后顾之忧。且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主要表现为:文化偏低、技能偏少。据统计,全区农村劳动力12万人中,小学以下文化占21%,初中文化占49.4%,高中文化占28.3%,大专以上文化占1.3%。由于文化程度偏低,通常只能集中于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从事技能要求很低的或还没有规范的工作;加上用人单位也缺乏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重视。虽然政府己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出钱免费进行培训;但由于培训与实践脱节等问题,导致广大劳动者对培训的参与热情不高,培训质量也是不高、效果欠佳。从长远来看,随着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起,对劳动者综合素质特别是劳动技能的要求是越来越高,市场对低素质劳动力的需求将逐渐减少,劳动者素质与就业岗位之间不相适应的矛盾正在日益加剧。
三、实现充分就业的建议
扩大就业,实现比较充分的社会就业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浦口的重要保证,2005年11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重点解决好体制转轨遗留再就业问题的同时,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有步骤地统筹城乡就业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要围绕经济发展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努力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根据这一指导思想,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要着重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 、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观念,把积极促进就业作为长期坚持的工作重点,使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成为全区规划和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实现促进就业与促进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各级政府要确立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并重的战略发展导向:一是制定兼顾高增长、高就业的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在发展经济、调整产业结构方面更多地把扩大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在发展科技含量高的产业的同时,重点发展就业吸纳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通过政府的强力倡导,形成就业导向的发展氛围;二是强化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关心老百姓的就业问题,认真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落实扩大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扩大就业空间。
2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实践证明,大力扶持劳动密集的第三产业发展是扩大就业的重要出路。一是要适时制定并出台有利第三产业发展的“就业促进”法规或政策,使扩大就业的各种措施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二是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必须注意兼顾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含量,扶持就业密度高、容纳能力强的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优先发展;三是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第三产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发展,并逐步扩大服务市场的对外开放度。
(1)重点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目前我区第三产业虽有较大发展,但一些就业容量大、社会需求迫切的某些行业与部门如社区服务、旅游业、非正规教育服务业、咨询业、文化服务业等行业发展不足。从我区的实际情况看,最具发展潜力、市场前景广阔、带动性强而又是劳动力密集的行业当数旅游业。要充分挖掘旅游资源优势,重点扶持旅游、餐饮、商贸流通等创业成本低、劳动力相对密集的行业发展,同时要大力开展社区服务业,如对社区服务企业给予就业补贴,对公益性服务实行政府购买的方式,或者在社区建设中设立专项资金进行扩大就业岗位的基础投资。
( 2 )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
近几年来,个体、私营企业己成为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要部分,“一人创业,带动多人就业”己成为个体、私营企业的特点。今后还应当加快非公经济发展速度。通过完善政策规定、转变职能与作风、加强宏观调控与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来为非公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 3 )加快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进程,重视发展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一般具有投资少、技术构成低的特点,可以吸收大量熟练程度较低的劳动力。同时,中小企业的存在,有利于解决大企业在现代化经济运动中不可避免地游离出来的大批“过剩”劳动力。发展中小企业可有效促进存量劳动力转岗与增加就业岗位。我区目前所缺乏的恰恰就是小企业。长期以来,大中型的工业企业一直是我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但近年来随着国有中型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企业用工约束机制不断增强,用工形式发生新的变化。企业为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不仅严格控制职工人数的增加,而且还采取减员增效的措施,使职工人数呈现下降的趋势。因此,今后要确立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紧密协调发展的企业组织体制,通过完善中小企业投融资体制,降低竞争性市场准入条件,放活注册登记、经营范围等方面的限制,使中小企业能够公平地获得包括土地、资本和信息等生产性资本和教育、培训等更为广泛的社会服务,把中小企业纳入以大企业为中心的专业分工和协作的配套体系中,使之成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要载体。
3 、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搭建农村劳动力供需的平台,提高服务水平,克服由于供求信息不能对接引起的市场效率降低。建立从区到村的农村劳动办就业服务体系。对农村劳动力资源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底数,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登记制度,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免费的就业咨询、求职登记、信息查询、职业指导和推荐就业等项就业服务。整合全区劳动信息服务网络,实现区、街道(镇)、社区(村)服务的一体化,使所有街道(镇)就业服务网络与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实现信息联网、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地发布劳务供求信息。以劳务派遣组织为载体,组织农村劳动力向城区、向各类企业甚至向国外输出。
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目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免费培训、介绍工作等待遇;国家对接收失业人员并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对劳务派遣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对自谋职业人员免征有关税费,对大龄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并建立失业人员贷款担保基金等。应将农村富余劳动力、农转居人员纳入城镇失业人员享受的上述就业优惠政策范围之内,消除对农村劳动力的歧视。农民兴办企业应纳入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支持范围,享受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纳入农业产业化扶持范围。加大对农民工用工企业劳动监察的力度,对于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随意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要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切实维护农村劳动力的合法权益。
4 、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本投资,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
从整体上看,我区劳动力供大于求,但从结构上看,则是富余人
员与空岗并存。一方面文化水平较低、技术单一且适用范围窄的普通劳动力资源过剩,而智力人才和高级技术工人却很缺乏。这种情况既不利于劳动力顺利就业与再就业,也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与经济的发展,反过来又影响了就业的增长。为此要采取以下措施:
( 1 )以市场为导向,坚持社会化的培训方式
要发挥行业组织、企业集团和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特点,完善培训办法,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通过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这是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的长远之计。
( 2 )实施创业培训,以达到“扶持一个创业者,安置一片失业人”的目的
创业培训首先要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培训师资队伍和专家指导队伍,然后对具有创业意识和明确创业目标的下岗失业者,进行包括行业知识、法规政策、市场调查、计划确定等内容在内的系统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专家组对其提出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项目实施后,还要从小额贷款落实、税费减免方面予以帮助,同时由工商、金融、卫生、税务等部门组成专家服务志愿团,针对项目执行人创业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提供后续支持,直到其运作步入正轨。
( 3 )广泛开展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是使职工适应技术进步要求,提高职业技能和知识,避免失业的根本措施。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工作做出统筹规划,制定出由企业、行业、职业技术学校和大专院校实施的培训和培养计划,并提出实施办法;增加对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金投入;鼓励劳动者积极参加教育培训事业;要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打破身份界限,使技术水平与绩效成为劳动者向上流动的主要依据,从而使劳动者自觉、自愿参加职业培训,提高文化技术水平。今后职业教育要实现五大转变:一要将职业培训体制以行政指令为导向转变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信号将成为调节和引导职业技术培训机构业务开展方向的基本信号;二要将政府对于职业培训的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以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取代行政手段转变政府宏观调控方式;三要把国际先进的职业培训模式转化为符合本土化的东西,实现职业培训方式的革命。现阶段我区应加强对各种先进教育培训方式的引进、研究与探索,争取早日建立适合浦口人力资源开发的教育培训模式;四要在职业培训投入上,贯彻“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改变过去由政府一家统包的做法,从根本上解决职业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政府对弱势就业群体的培训,可以引入竞争机制,通过购买培训机构服务的形式来实现;五要将职业培训从单纯为城市服务、为国有经济服务,转变为覆盖城乡、覆盖各种不同所有制经济的全方位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尤其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
5 、继续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
近年来,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己经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措施,从实际贯彻落实情况看,有些政策收效不大,如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职工就业的优惠政策,小额贷款政策,今后,政府的工作重点要放在贯彻落实、政策措施的配套和与实际的结合上。
( 1 )落实好就业政策
一要完善小额贷款政策、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企业的税费减免与扶持政策、鼓励与扶持灵活就业(合伙就业、家庭就业、自由职业、弹性就业)政策等;二要保障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等有关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三要加快个体、私营经济部门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四要强化政府有关部门在下岗、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方面工作的实效性,重点作好创业培训工作;五要科学合理地用好再就业资金,既要重长远,更要重当前。即既要将资金用于建设现代化的劳动力市场等基本建设方面,更要用于当前最紧迫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转岗技能培训、促进本地劳动力输出相关费用等方面。
( 2 )努力开发各种就业岗位,扶持重点人群、困难人群就业对于就业困难人员、重点人员,可通过下列渠道获得就业岗位:凡政府投资举办的公益性项目、财政拨款等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专院校的后勤岗位要留出一定比例;财政拨款或通过居民缴费解决工作经费的卫生保洁、园林绿化、停车厂修理、道路维护、路灯管理等单位现有岗位;各类用人单位新增就业岗位及退休、自然减员、调离等空出的岗位,改扩建项目新增的就业岗位按定员的一定比例空出的岗位等。凡安置下岗人员并与其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议政府要给予用人单位一定补贴。
( 3 )倡导转变就业观念,鼓励非正规就业等灵活就业方式促进再就业受观念保守的影响,相当人群的就业观念还停留在“正式工”的就业观念层面。因此,各级政府要大力倡导和转变社会就业观念,积极鼓励非正规就业或灵活就业。要采取更为灵活的优惠政策,大力鼓励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通过自谋就业、家庭就业、组织就业、临时就业、社区就业、小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就业方式促进再就业。
6 、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实现城乡劳动力公平就业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前提。只有真正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才能彻底消除就业歧视,实现公平、有序就业;只有提高农村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才能彻底解决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问题;只有加强规范城乡劳动力市场秩序,才能实现社会和谐就业。
( 1 )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首先要制定我区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发展的长期规划和目标,充分开发利用和合理配置我区充沛的劳动力资源;第二,通过改革户籍制度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打破劳动力市场“双重二元结构”格局,通过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国有企业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提高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发育程度,使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之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实现平等就业权利;第三,积极培育劳动力市场中介组织,加快建立沟通城乡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构建服务于城乡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市场的包括就业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培训在内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和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解决农村信息闭塞,避免农民育目流动。
( 2 )积极组织劳务输出,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
针对我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情况,我区应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把劳务输出当成重要产业来抓。各级政府要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化流动工程,规范对外劳务输出的管理和服务,建立有利于外出就业、返乡创业以及流动就业机制,成立劳务输出和劳务培训的中介组织,在主要输出地建立联系点和网络,搞好跟踪服务。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通过各种渠道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减少劳动力盲目流动,确保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
( 3 )加强劳动力市场秩序治理,构建安定和谐的就业环境
目前,我区劳动力市场法制环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职业介绍机构量不多,质不高,包括农民工工资等劳动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一要确实建立起能够超越部门利益的劳动维权机构,专门负责和协调处理劳动力维权矛盾和问题;二要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的中介服务体系,促进中介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为农民工进城就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三要要健全和完善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构建我区安定和谐的就业环境。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关系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关系到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我们需要踏踏实实,勤奋工作,群策群力、共同努力,扩大就业再就业,让广大群众各得其所、安居乐业才能真正“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才能执政为民,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落在实处。

